农村土地,作为村集体共有的珍贵财富,其性质清晰明确——它属于全体村民共有,而非村委会个别成员的私有财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收支情况,毫无保留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成员公示,主动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对农民知情权的尊重与保障,确保每位农民都能清晰知晓每一笔补偿款的来龙去脉。公开透明,是构筑反腐防线、捍卫农民权益...
根据国务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精神,我们组织起草了《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
为破解制约我省种业振兴发展瓶颈问题,加快推进我省种业振兴,6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种业振兴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 为深...
一、出台背景 按照省长胡玉亭在《关于破解“高产穷县”困境的工作方案》上作出关于“要聚焦农产品加工产业培育,研究出台高含金量政策,实现县级财政增收”的指示,省农业农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农产品加...
“土地都是国家的,只不过是先借给大家使用,现在修路占地国家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补偿!”村委会要是再用这种假话骗人,大家可千万别再信了,他们就是为了骗大家认命,自认倒霉不维权。只要事情不被点出来,这些补偿他们就能装到自己腰包!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早已铁证如山: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坚...
政策原文: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玉米青贮...
根据《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那些在村里管天管地的村干部自然也就包含在其中,面对以下侵害我们合法权益的行为,农民朋友们无需再忍气吞声!1.贪污集体资产: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或低价转让村集体资源,中饱私囊。2.违规补贴分配:在扶贫救济、农业补贴等领域搞“人情分配”,损害公平原则。3.强制摊派任务:无视村民意愿,强行推行不合理收费或劳务任务,加...
随着中秋佳节与国庆长假的日益临近,为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提前部署,将加大对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中秋、国庆作为传统佳节与重要节假日,是检验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试金石”。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纪委监委将紧盯关键节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监督:1.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安排。3....
不叠被褥罚款、不洗碗筷罚款,蹲在地上吃饭还是罚款,一问凭什么罚款,村委会就说是村规民约,胡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如果村里的规定错了,那就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而且,小政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
点击播放视频 文件材料:《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图解材料:《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