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邛崃市调整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32号),我市于2019年12月进行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邛崃文君茶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域保护范围应相应调整并重新公示。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
川农函〔2020〕455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养殖环节兽药(渔药)安全使用监管,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等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精
川农﹝2020﹞45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失信生产主体的惩治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川农函﹝2020﹞46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现将2020年1-4月全省饲料监测中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及其标示生产企业印发给你们,请依法严格予以查处,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都登一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饲料产品锌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量,由企业所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有关精神,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将由我省自行开展评审。为规范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2020年起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四川畜科生物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注销其《兽药生产许可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注销该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并收回其《兽药GMP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5日 附
川农函〔2020〕465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川委发〔2019〕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20〕5号)要求,我厅拟提名“禽用新型中兽药创制与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等38个项目申报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现将拟提名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