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据鄂州发改委透露,根据2018年城建计划,为提高鄂州市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改善被拆迁居民的住宿条件,经研究,特同意建设鄂州市英山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以及鄂州市月陂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快看看有你家吗?
日前,国家税务局发布了2018年《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里面提到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满足哪些条件可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占用耕地从事农田水利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享受条件 农田
在2018年国家就提出农村土地整合之后,将会实现一户一田由此也引发了许多农民的担心。因为与之相似的另一概念一户一宅旨在收回农民朋友手中多余的闲置宅基地,那么一户一田也会收回农民朋友的土地吗? 其实不然,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户一宅和一户一田的区别,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根本,自古以来都是农民生产生活最为重要的资源,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是采用家庭承包制的方式来承包经营,而承包人一般都是以户主也是父母未主要承包承认。那么土地在父母名下,子女为啥不可以继承呢?成为农民朋友最关注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原
为强化土壤污染防控工作,定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定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对整改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关闭。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快清洁生
现在,我国农村土地确权进入收尾工作,确权后,农民将会受到土地证,拥有合法的权益,那在土地确权登记时,新生儿没有土地也可登记为共有人吗? 土地共有人的登记,不仅仅是在土地确权的时候把这个家庭成员的名字登记到证上,同时也意味着这个人将和户主共同
2018年5月,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开展土地整治的通知》,规定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开展土地整治,强化水土保持,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通知要求,严禁将25度以上陡坡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和宜耕土地后备资源,严格土地整治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公租房建设用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
众所周知,我国的农村履行的是土地承包关系三十年不变的原则,此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稳定承包关系,那么死去的人也能继续永久享受原来的土地权益吗?第三轮土地承包期限是什么时候? 死去的人也永久享受原来的土地?答案是肯定不能永久享有土地权益的; 首先必
据了解,2018年起,苏州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请及时登录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日常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确认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 税额标准 1、苏州市区范围内各等级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大城市一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