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中,村委会本应是服务村民的自治组织,但个别地方出现“摊派式集资”现象:或以公益为名按户收钱,或强制要求捐款,这类行为既不合规也伤民心
在村里,不少乡亲总担心外出闯荡、家庭变故会丢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没了土地分红、宅基地这些“家底”
乡亲们,咱农村过日子离不开集体经济组织,从分田到户到集体分红,桩桩件件都和大伙利益相关。这些年,村里来了不少“外援”
在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就像“护身符”,关系着土地承包、分红福利这些实实在在的利益。可有些情况发生时,身份可能就保不住了
在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子发展可太重要啦,它关系着咱每一位村民的切身利益。为了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良好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不少规定
这些年,村里的情况越来越多样。有的年轻人进城扎根,在城里买了房安了家;也有人因为生活规划调整,想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好聚好散”
在种业发展的法律体系中,《种子法》的一系列条款对保护种质资源、规范种业市场、激励育种创新等发挥着关键作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跟大家明确一下
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框架中,《种子法》第二十九条是平衡各方利益的重要准则。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各位,它既保障品种权人权益,又为特定使用场景开了“绿灯”
在种业领域,植物新品种权是激励创新的重要保障。《种子法》的相关规定,为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构筑起坚实的法律壁垒。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给大家讲一下
在种业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核心驱动力。我国《种子法》相关条款为种业知识产权构建起坚固防线,其中第二十八条尤为关键。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