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移民安置区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通信、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移民安置区发展。 移民安置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十二条 国家在
第三十七条 移民安置达到阶段性目标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毕后,
为加强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7年8月31日
第三十一条 农村移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其他县安置的,与项目法人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相应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交给移民安置区县级人民政府,用于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 农村移民跨省安置的,项目法人应当及时将相应的征地补偿和
第二十四条 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第二十五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为安置移民开垦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中非法添加非泼罗尼检查方法标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中非法添加非泼罗尼检查方法 农业部 2017年8月29日
第十七条 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农村居民点、城(集)镇、工矿企业以及专项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迁建或者复建选址,应当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十八条 对淹没区内的居民点、耕地等,具备防护条件的,
第十三条 对农村移民安置进行规划,应当坚持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遵循因地制宜、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保护生态的原则,合理规划农村移民安置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小城镇建设进行。 农村移民安置后,应当使移民拥有与移民安置区居民基本相当的土地等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和市场监管的通知 农办农〔2017〕20号 各